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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森林三路的大火,还在调查的阶段,但是基於我对中国城警察办事效率的认识,就算我们打完了官司,他们还不一定调查出甚麽结果来;而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,仅凭王虎的片面说词,别说无法作为一个论点,去谴责对方透过非法手段来威吓我们,甚至如果王虎因为丧妻,继续表现出JiNg神不稳定的情况,指称「对方的蓄意放火」这种说法,说不定会被当成我们企图恶意中伤对方,就算只是提出有这样的可能X,表明想要等待警方的调查,一来仍然有中伤对方的可能X,二来我们也无法确保对方不会g涉警方的调查。
既然我有非赢不可的理由,而王虎又确定自己看见了纵火的人,不论使用甚麽方法,我都一定要蒐集到可以决定X起诉对方的证据才行。
我戴上一个随手在路边摊买的面具,将随身小型录音笔放入口袋中,便跑入了夜sE满布的城市巷弄。
我没有任何计画,也不确定要去找王盛筵的住处,还是继续追查裘天明,毕竟我不清楚他们两个人到底合作到了甚麽地步,不过我还是直觉认定应该是王盛筵这麽做的,毕竟裘天明并没有必要杀人,又或者说,他感觉上本来就有自信可以在法庭上击败我。
至於搜查王盛筵,有两个地方可以着手,一个是直闯他居住的家,一个则是他在郊区的别墅。不过这种会暴露自己犯法的重要资料,王盛筵应该是不会放在平常居住的家中吧?我基於这层理由,就这样跑到了王盛筵在郊区的别墅区。
普华别墅区在中国城算是小有名气,因为建设於上敦区,本身就是中国城最富有的区域,而在这个上流社会的菁英阶级组成的上敦屈中,普华别墅区仍然算是一个奢华的别墅区,里面三十栋房子全部都是独栋透天,而且每一户都有自己的庭园、停车格、小泳池……,要想住在这里,不是普通的有钱人可以住得起,没有个上千万通用币的年薪,怕是连管理费都无法支付。
王盛筵到底甚麽身分我不清楚,我只是突然有种感觉,他都已经住得起这种房子了,为什麽还要花钱买下便宜地段的房子,企图改建成满足他自身野心的商场呢?
失却了人X中的怜悯,他到底还算是甚麽?
我绕过了前门,走到了警卫也看不见的侧边;这里的围墙虽然有两公尺高,在围墙的上方又有红外线感应装置,但只要能够跳到大约三公尺左右的高度,就可以悄然无声的闯进去。
我往後退了几步,藉着助跑的力量,奋力向上一跃,轻而易举的跳进了普华别墅区中。但是当我落地後,马上一头栽进了草丛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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