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》
云鹤烟抓了一只野兔,用匕首划破它的脖颈放血。
兔血的味道平平无奇,就是普通的血腥味,完全没有人类血液的诱惑力。
系统:【怎么样啊?】
如果可以用动物血替代,它的宿主应该看起来就没有那么变态了吧。
薛沉:【大绵真的有心理疾病吗?怎么这个病有点双标……我一点都不想喝动物血,甚至还觉得很腥臭。】
系统:【……】好绝望。
云鹤烟剥掉兔皮,清洗干净血液,去除内脏,用火折子点燃枯枝烂叶,简单地吃了一顿没有什么味道的烧烤。
山林里的行人稀少,偶尔会有人进山砍柴。
云鹤烟在这边转了两日,连目标的影子都没有看到,他便离开利州,往西南方向走去。
黑衣剑客斗笠遮面,气势磅礴,走到哪里都格外引人瞩目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