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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听了,暗叫不好,正想着该怎麽办的时候,阿玉对着他们小声地说:”红绳系在手上。”说着,拿起红绳很熟练的系在袁穆华的手上。
袁穆华一愣,便要给他也系上时,阿玉摇摇头拒绝,只是拿过他的红绳,说:”那我们快走吧!”
陈明达点点头,抱着齐芸,那怕有些撑不住,还是SiSi的撑着。
袁穆华转过来,见他把红绳系在齐芸的手上,有些欣慰的想着,这陈明达恐怕是真的很喜欢齐芸,要不然,怎会这麽做呢!等齐芸醒来,一定要好好的帮他们促合促合才行。
三人小心翼翼的走着,但终究无法逃过被那”东西’发现的命运,只见眼前这”东西”长约七尺,相当於身高170公分以上,全身都是毛,看起来就像似猿人那样,能够正常的行走。
许是见自己抢回来的”新娘”被人抱在怀里,它非常动怒的拿起在外头准备好的”食物”,开始扔向袁穆华、阿玉还有陈明达的方向,打算趁着他们防备的时候,抢过来。虽然,它成功地靠近齐芸的身旁,打算抢夺时,却不知道红绳已经系在她的手婉上,要想碰触,是会遭到”触电”般的待遇。
於是,悲剧这样开始了,当他一触碰上,无意外的,它身上的毛犹如被电到那般,瞬间焦黑了,顿时惨叫一番,”啊、啊、啊”的叫。
陈明达见了有些害怕,但还是壮起胆,抱着齐芸,大声的说:”快走。”说完,就快步地和他们俩跑出山洞。
作者有话要说:文中”东西”引用《搜神记》:「蜀中西南高山之上,有物,与猴相类,长七尺,能作人行,善走逐人,名曰「猳国,」一名「马化,」或曰「玃猿。」伺道行妇nV有美者,辄盗取,将去,人不得知。若有行人经过其旁,皆以长绳相引,犹故不免。此物能别男nV气臭,故取nV,男不取也。若取得人nV,则为家室。其无子者,终身不得还。十年之後,形皆类之。意亦迷惑,不复思归。若有子者,辄抱送还其家,产子,皆如人形。有不养者,其母辄Si;故惧怕之,无敢不养。及长,与人不异。皆以杨为姓。故今蜀中西南多诸杨,率皆是「猳国」「马化」之子孙也。」,此为维基百科找到的资料,有些修改过。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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